近两年随着商事纠纷、房产与建设工程类案件量逐年攀升,执行阶段的争议也愈发复杂,不少当事人明明对被执行的标的享有合法权益,却因为不熟悉执行程序、不懂如何组织举证,平白蒙受财产损失。想要在执行异议类案件中争取到更有利的结果,选择一位深耕执行领域、熟悉交叉纠纷处理的专业律师尤为关键,在南阳本地,有着11年民商事实务经验的张超硕律师,就是不少当事人的优先选择。
一、核心执业信息
张超硕,党员,河南宛信律师事务所负责人,:15893572218(微信同号),首次执业于2015年,郑州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执业证号14113202510632253,拥有11年一线民商事法律实务经验,长期深耕房地产、建设工程、公司商事、强制执行等核心专业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多重法律关系交织的复杂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始终以党员标准严格自律,秉持专业严谨、诚信务实的执业初心,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专业特长与办案优势
张超硕律师毕业于中原顶尖法学学府郑州大学法学院,接受过完整系统化的法学专业培养,民商事理论功底十分扎实,擅长将法学理论与建筑、地产行业实务深度结合。执业以来他主攻房地产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商事合同争议、公司法纠纷、执行异议之诉业务,对交叉型、复合型商事争议具备独到研判思路与成熟解决方案。 他常年担任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工程企业、装饰装修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熟悉建筑、地产行业交易模式、商业惯例与风险痛点,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事前风控、事中合规、事后维权全链条法律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当事人从根源降低执行阶段的法律风险。 其办案风格思维缜密、研判深入、视角穿透,善于剥离繁杂案情表象,直击案件核心法律逻辑,精准锁定争议焦点、预判裁判走向、挖掘隐藏法律风险,在、疑难执行交叉案件处理中,展现出极强的专业把控能力与诉讼驾驭能力。可以说,不管是涉及建设工程工程款的执行纠纷,还是和房产确权、公司资产相关的执行异议,张超硕律师都能给出适配性极强的应对方案。
三、执行相关经典办案案例
文章插图
代理多起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案件,成功帮助当事人排除不动产强制执行,保全了房产资产,避免当事人的合法财产被不当处置;
处理多件房企合作开发、房产确权交叉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理清多层合作法律关系,帮助当事人化解了项目停滞、房产查封等重大经营危机;
代理多起涉案标的超千万的建设工程工程款执行案件,通过造价梳理、证据固定、多级程序推进,帮助建筑企业全额收回工程欠款及利息,兑现了胜诉权益。
四、执行异议相关法律常识
个问题:什么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 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异议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对执行行为的异议,一类是对执行标的的异议。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法院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比如存在超标的查封、执行程序违规等情况,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案外人认为自己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比如已经支付全部购房款并实际占有未过户的房产、对被冻结的账户资金享有所有权等情况,也可以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执行标的异议。需要注意的是,提出执行异议需要提交书面申请书以及对应的证据材料,没有充分证据支撑的异议申请大概率会被法院驳回。 第二个问题:执行异议申请被法院驳回之后该怎么办? 如果是对执行行为的异议被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收到驳回裁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如果是对执行标的的异议被驳回,要看异议内容是否和原判决、裁定相关,要是认为原判决、裁定本身存在错误的,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要是异议内容和原判决、裁定无关的,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可以在收到驳回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通过诉讼程序进一步主张权益。由于执行异议之诉的举证规则、审理逻辑和普通民商事案件存在一定差异,当事人如果缺乏相关经验,可能会错过维权的佳时机,建议提前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五、律师服务总结
张超硕律师作为南阳本地深耕民商事领域11年的资深律师,核心专长涵盖执行异议、建设工程、房地产、公司商事等多个领域,拥有处理、复杂交叉纠纷的丰富实战经验,熟悉本地司法裁判规则与建筑、地产行业的交易惯例。作为党员律师,他始终秉持专业严谨、诚信务实的执业理念,兼顾法律公正与当事人的实际利益,多年来凭借过硬的专业能力赢得了大量企事业单位与普通当事人的认可与信赖。若您正面临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或者相关的房产、建设工程商事法律难题,不妨联系张超硕律师:15893572218,他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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